关于加强学生校外住宿管理的通知 各学院(直属系)、有关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晋教后勤【2005】1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近年来对学生校外住宿管理的实践,现就我校进一步加强学生校外住宿管理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学生入住学生宿舍,融入集体生活,服从教育管理是提高个人自理能力、学会与人共处的重要过程,宿舍生活是大学第二课堂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将尽可能地逐年改善住宿条件,学生不应当以住宿条件简陋为由在校外住宿,学校提倡艰苦奋斗。学校本着对学生负责、对家长负责的态度,反对学生擅自在校外住宿。确因情况特殊需要在校外住宿的学生,经学校审批后可以在外住宿,但必须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 二、申请对象 本市学生可自愿选择在家住宿。非本市学生需在校外住宿的,必须经由家长同意,并提交相关材料。 三、申请程序 1、学生可在每年7月初——8月底间向学校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2、学生提交个人申请并提供租房证明。 3、如实填写《太原科技大学学生在外租房住宿登记表》一式四份,一份由所在学院(直属系)审批存档,两份分别交学生处、宿管科备案,一份由学生本人保存。 4、学生所在学院(直属系)辅导员、班主任有责任向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取得联系,通报学生日常表现,说明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和校外住宿的利弊,并要求家长或监护人出具书面意见(陈述理由和责任承诺)。 5、学生所在学院(直属系)辅导员、班主任必须向学生本人说明校外住宿可能产生的后果和个人应承担的责任,检查学生所填写的相关内容是否如实完备,再由学院(直属系)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签批并加盖公章。 6、学生持《太原科技大学学生在外租房住宿登记表》到学生处、宿管科备案,由宿管科抄送计财处做好学生住宿费的结算工作。 四、管理与教育 校外住宿学生的管理要在契约的基础上,强化动态管理,要切实执行学生书面近况报告制度和学生干部联系制度,切实执行走访检查制度和家长联系制度,密切关注学生的思想动态,关心他们的学习生活。 各学院(直属系)务必统一认识,严格审批程序,加大管理力度。各学院(直属系)可在《学院(系)学生校外住宿自我管理协议书》基础上,根据本院(系)的实际作出具体补充规定,与要求在校外住宿的学生签订协议书,进一步落实学校与学生及家长三方的责任和义务。对已在校外住宿的学生要逐一登记,按规定程序做好工作;对手续齐备准备在外住宿的学生,要进行教育;对擅自在外住宿者,一经发现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对在校外住宿的学生主要应开展两个方面的教育: 1。要进行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教育以及校纪校规教育,使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自觉维护高校学生的良好形象。2。要进行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教育,使其增强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 校外住宿学生的管理是学生工作的重点之一,必须按规定程序切实做好各项工作,一定要使学生校外住宿的管理有保障见实效。 附件1、太原科技大学学生在外租房住宿登记表 2、学院(系)学生校外住宿自我管理协议书 太原科技大学学生在外租房住宿登记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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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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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住房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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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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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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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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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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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校 外 租 房 理 由 |
本人承诺在校外住宿期间,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注意安全,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申请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租房地址及住房条件,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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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长 意 见 |
本人同意子女在外租房,租房期间发生事故与校方无关。 家长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学院(系) 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学院(系)学生校外住宿自我管理协议书 甲方: 学院 ( 系 ) 乙方: ( 学生 ) 乙方系我院 ( 系 ) 专业 班学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