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365365bet奖学金评定细则
奖学金等级设定
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四个等级,各等级金额及比例如下:
特等奖学金 每人每学期1500元,
一等奖学金 每人每学期1000元,比例为5%。
二等奖学金 每人每学期500元,比例为10%。
三等奖学金 每人每学期250 元,比例为15%。
优秀学生奖学金的等级条件:
1、凡符合参评条件,本学期综合测评德育素质成绩15分以上;平均学分绩点达4分,单科学分质量绩点3分及以上,体育素质测评成绩7分及以上,可获得特等奖学金。
2、一、二、三等奖学金由各院(系)根据参评条件和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按比例评选产生。
综合素质测评内容
综合素质测评包括对学生的专业素质测评、德育素质测评、身体素质测评三部分内容。总分100分,其中德育素质测评满分20分,专业素质测评满分70分,身体素质测评满分10分。
一、德育素质测评
(一) 思想道德素质 ( 14分)
1.基础分:( 12分 ) =政治思想(3分) +组织纪律(3分) +文明行为(3分) +集体活动(3分);
政治思想 ( 3分 ) =参加政治学习情况(是否参加党课、团校、团小组学习;未参加过任何政治学习扣0.2分) +信念及上进心(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有上进心) +关心时事政治情况积极参加第二课堂活动,思想活动(是否了解国内外时事政治 ) +做社会工作,热情为同学服务,并做出一定成绩;
组织纪律 ( 3分 ) =遵纪守法+上课、自习、重大活动出勤情况(一年级自习出勤根据自律部查到结果,其他出勤情况根据本班记录进行考虑,迟到每次扣0.1分,缺勤每次扣0.2分,扣完为止) +集体主义观念(能服从大局,有集体主义精神;不支持班委会做出的各项决定及活动,扣0.2分) +对不良行为的态度;
文明行为 ( 3分 ) =举止衣着+遵守公共秩序,维护社会公德+讲究卫生,履行值日职责(本学期班内所有宿舍中,宿舍卫生总分得分最低或得“优”最少的宿舍,该宿舍每人扣0.2分;上课不履行值日制度扣0.2分;勤俭节约(有酗酒行为、大吃大喝及使用奖、贷学金请客吃饭每次扣0.3分,扣完为止);
集体活动 ( 3分 ) =参加班团活动(从不参加班级活动扣0.2分) +学院特色活动(没有参加过分院各种学生团体组织的任何活动,扣0.2分) +公益劳动或志愿者活动(没有参加过任何公益活动与志愿者活动,扣0.2分) +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2.附加分:(2分)
1>荣誉称号
1. 获省优干、省三好加1.0分,校优干、校三好加0.8分,院三好0.5分,获优秀团干加0.3分,获优秀团员加0.2分,其余各项单项奖每项加0.2分。(此处各类单项奖包括工作成绩突出奖、科技创新奖、竞赛优胜奖、社会活动奖、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分子奖、学习进步奖、自强不息励志成才奖、志愿者服务奖等)
2. 参评学期获得校级以上先进班集体、先进团支部的班级,该班全体同学在德育附加中加0.5分,省级以上全体加1.0分。
注:获得先进后,班级中有违纪行为,受学院、学校处分的取消加分。
2> 干部加分:
1.测评工作小组对班干部的具体工作表现及上交的学期工作报告进行评定,报请班主任老师给予班委打分,班长团支书表现优秀者加0.8~1,其他班干部视其表现加0.3~0.5.
2. 校、院(系)学生会各部部长视其具体工作表现加0.8~1分,主席团成员加1~1.2分。(注:需本人提交学期工作总结报告)
3. 各社团第一负责人加0.5~1,副职加0.4~0.8分,部长加0.3、副部长0.2分。(注:需本人提交学期工作总结报告及社团所在学院出具证明方可加分)
4. 担任学生党支部负责人视其具体工作表现加0.5~0.8分。
5.班级课代表、通讯员及宿舍长视其工作表现可加0.2~0.3 分。
6.测评小组学生代表加0.1分。
测评小组将测评结果送交学院综合测评小组后,由学院综合测评小组根据学生干部在本学期表现统一调整。(干部加分不得超过最高分,不可以累加)
3>文明宿舍 宿舍长加0.3分,其他成员每人加0.1分。
4>无偿献血 参加无偿鲜献血加0.3分。
5>通报表扬
1.对坚持原则,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或见义勇为表现突出,受到校、院通报表扬者加0.3-0.5分;
2.例会考勤全勤者加0.1;
3.参加义务劳动者每参加一次加0.1;
4.有文字性通报表扬、感谢信每次加0.1;
5.积极参加学生会活动,视其平时表现加0.2-0.4;
6>团结同学 团结同学、助人为乐、关心集体,加0.2-0.3。
7>违纪扣分
1.因违纪受到各类校级、院级处分(包括党、团纪律处分),通报批评者分别扣分。留校察看分别扣2.5、2分;记过分别扣2、1.5分;严重警告分别扣1.5、1分;警告分别扣1、0.5分;通报批评分别扣0.5、0.25分。
2. 学生干部及担任学生党支部负责人有违纪行为,受学院学校处分,附加分中的干部分取消。
3. 学生干部在学院的各项会议中迟到早退,工作中不能按时完成工作等情况,由学院综合测评小组酌情扣分。
4. 经常逃课、旷课,上网吧者班委会报请班主任批准上报,扣0.5分。
5. 在校内外,做出有损学校、学院声誉的恶性事件扣1分。
6. 在评定奖学金过程中参加评选人员有违反规定者一次扣0.2分。
7. 以上情况学生干部违反者,减分加倍。
8.无故缺席坐场每次扣0.2分,升国旗每次不到扣0.5分。
(二)人文素质 ( 3分 )
1>撰写心得
关注社会文化热点,广泛涉猎各领域文化知识,能就各种现象阐明自己的观点,每撰写一篇不少于1500字的心得体会,在期末考试之前,经班主任审阅合格加0.2分,最高加分不超过1分。(不得从网上下载,或抄袭他人,必须手写,在期末之前经由班主任签字后方可加分) 2>参赛获奖
在文艺、演讲、辩论比赛中获奖省级以上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0.8分,三等奖加0.6分;获校级一等奖加0.5分,二等奖加0.4分,三等奖加0.3分;院系级一等加0.3分,二等及各种优秀奖0.2分,积极参加但没有获得名次者每人次0.1。
3>发表作品
在国家级报纸杂志发表作品每篇1.0分,省级报纸杂志发表作品每篇0.5分,校报或院报发表作品每篇加0.2分,在其他报纸杂志发表作品的视情况加分。(以含有该篇文章的报纸复印件为准)
注:团体奖视人数情况予以加分。
(三) 创新与实践素质及其他 ( 3分 )
1>科技活动
1.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科技活动,每参加一次加0.1分,最高加分不超过0.5分。
2.虽未获奖但积极报名参加者可视情况加0.1~0.3分。
注:科技活动和科技奖主要是指(建模等)需要证明材料
2>社会实践
1.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社会活动(不少于一周),并撰写不少于2000字的社会实践总结报告,一次加0.5分。
2.社会实践调查报告获省级奖励的,每篇加1分。
3. 参加学院组织的各种组织如合唱队、校报编辑部等加0.2分;
4. 参加学校组织的军乐团加0.5分。
3>科技竞赛
参加科技竞赛(包括兴晋挑战杯、数学建模竞赛、力学竞赛等)获荣誉者,国家级一等加1.6分,二等加1.4分,三等加1.2分,省级一等加1.0分,二等加0.8分,三等加0.6分,校级统一加0.5分。
4>发表论文
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的,在一级期刊上发表的每篇加1.5分, 在二级期刊上发表的每篇加1分。
二、 专业素质测评
专业素质测评是对学生各门课程的理论学习和运用专业知识的程度等内容的综合考核。
专业素质考评成绩=专业基础分+附加分
(一)成绩计算公式
1、单科成绩绩点=
|
{
|
考试课:(成绩-50)/10
|
考查课:(成绩-55)/10
|
2、平均学分绩点=[∑(课程学分×质量绩点)]÷[∑课程总学分]
注:如某门课程不及格,该课程的实际所得学分即为零。 3、平均学分绩点折合分=折合绩点×10+50
4、专业基础分=平均学分绩点折合分×0.7
5、总成绩=专业基础分+体育分×0.1+德育分+附加分(无体育课的高年级一律按80分计算)
(二)专业附加分加分项目及标准
1>英语等级考试 当学期通过英语四级者在通过学期加1分,四级优秀者再加0.5分;通过英语六级者加2分,六级优秀者再加0.5分。 (在本学期通过者加分,425分为通过,90%为优秀,仅作为智育加分标准,以成绩单为准)
2>计算机等级考试 通过国家计算机二级者加1分,通过国家计算机三级者加2分(单科不加分)。(在本学期通过者加分,以证件为准)
3>单科满分 考试单门满分加1分;
4>学习竞赛
1. 参加校级学习竞赛获得名次者,第一名加0.5分;第二名加0.3分;三至六名加0.1分。
2.获市级以上单科学习竞赛第一名者加2分,其它各名次者加1分;
3.参加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 获得国家级奖项加1.2-1.5,省级奖项加0.7-1.0,校级奖项加0.3-0.6,其他各优胜奖加0.2,积极参加者加0.1;
5>其他证书 获得CAD证书、Proe证书、普通话证书、会计师证分别加0.2分,获得社会认可的他证书视情况加分。(该证书系与智育相关的证书)
6>选修课不加分
三、身体素质测评
身体素质测评成绩=身体素质测评基本分+加分、减分
1>一、二年级以体育课成绩×10%计算;三、四年级体育锻炼达标者6分;确因身体原因不能达标并经体育教师认可者给4分。
2>加分项目及标准
1. 学院足球队每人加0.3分。学院篮球队队员加0.3分。取得团体第一名每人再加0.3分,取得团体第二至第三名每人再加0.2分,取得第四至六名每人再加0.1分。
2. 参加校田径运动会,田径队队员每人加0.2分基础分:获得个人项目取得第一名加0.5分,取得二至三名每人0.3分,取得四至六名每人0.2分。团体项目第一名每人0.4分,第二名每人0.3分,第三名每人0.2分。
3. 田径项目中破校记录加1分,省级以上纪录加2分。
4. 参加省级体育比赛获个人名次前六名、集体项目前三名的加1分。
5. 运动会健美操成员每人0.3分,替补成员每人0.2分。
6. 参加校登山比赛,队员每人加0.2分基础分;获得个人前十名再加0.3分,获得第11至20名再加0.2分,获得第21至30名再加0.1分。
7. 参加校冬季长跑比赛、校园定向越野比赛,队员每人加0.2分的基础分。
8. 院田径队队员、健美操队员、登山队队员、定向越野队队员、冬季长跑队队员是经过院团委和学生会有关部门训练选拔而定的最终名单。参加健美操比赛,校登山比赛,校园定向越野比赛,校冬季长跑比赛,取得团体第一名每人再加0.3分,取得团体第二至第三名每人再加0.2分,取得第四至六名每人再加0.1分。其中登山队员的个人荣誉分和团体分不累加,取最高分加。
9. 主要组织、策划活动人总数在三人以内(包括三人)每人0.4分,在五人以内(包括五人)每人0.3分,在五人以上每人0.2分;从属人员加0.1分。
3>减分项目及标准
参加比赛违规纪律或体育道德者,视情节减0.2—1分。
备注:以上加分和基础分之和不得超过10分
干部加分不能累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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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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